採集蜂培育期≠培育採集蜂最佳期
大流蜜開始前的第51日至大流蜜結束前的第29日,這個時期中所產的卵,將來都能參加採蜜工作。所以,將這個時期稱做"採集蜂培育期"。例如,洋槐大流蜜在5月20日開始,6月1日結束,洋槐蜜採集蜂培育期,為4月1日- 5月2日,這30天中,要抓緊繁蜂工作,多育出一些採集蜂。這是傳統養蜂法的經典理論,這個理論是否全面呢?
數控養蜂法認為,在大流蜜結束前的第29日,採集蜂培育期結束,這是對的。但是,把大流蜜前第51日,作為採集蜂培育期的起點,則是錯誤的。因為,雖然採集蜂是這個時期的卵所孵化的,但是,這個時期的育兒數量,卻是由群勢來決定的,沒有一定數量的哺育蜂,就培育不出一定數量的採集蜂。所以,培育採集蜂的哺育蜂的繁蜂期,都是採集蜂培育期。因此,採集蜂培育期包括了兩個階段,即"培育採集蜂準備期"和"培育採集蜂最佳期",準備期中繁蜂,最佳期中才能多培育採集蜂。其實,採集蜂培育期,在上一個大流蜜期結束前第29日就開始了。
採集蜂培育期是個變量,其長短,是由上個大流蜜結束日來決定的。例如,在黑龍江省只採秋蜜的蜂場,採集蜂培育期,是從上年秋季後期開始的;而只採椴樹蜜的蜂場,採集蜂培育期,是從上一個大年的椴樹蜜結束時開始的,長達2年之久。如果兩個大流蜜期距離很近,則後個蜜期的採集蜂培育期就很短。例如,既采椴樹蜜又采秋蜜的蜂場,秋季採集蜂培育期,是從6月22日開始的。
培育採集蜂最佳期與採集蜂培育期,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大流蜜的第51日開始的,是"培育採集蜂最佳期",僅是"採集蜂培育期"的一部分。傳統養蜂法忽略了這兩個要領的區別,將兩個要領混淆在一起,容易造成惡果,使養蜂形成了追花奪蜜、長年弱群的局面。
數控養蜂法先側重繁殖機制,在培育採集蜂準備期中,力爭多繁殖培育採集蜂的哺育蜂,後側重營養機制,在培育採集蜂最佳期中,培育出體質健壯的採集蜂。傳統養蜂法提倡強群繁蜂,在"培育採集蜂準備期"就側重營養機制,增加蜂群生長率,使採集蜂的哺育蜂數量增長加快,而且還能在準備期中育出健壯的哺育蜂,"培育採集蜂最佳期"中就能培育出多而健壯的採集蜂,這樣對採蜜有相當的好處。